2月楼市数据播报商品房网签成交3728套环比1月上涨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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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月楼市数据播报商品房网签成交3728套,环比1月上涨33.2%
继开年以来,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不断刺激之下,多地密集促进住房消费,楼市基本面正在发生变化。且多地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控机制,已有超30城降低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月末再迎重大利好,金融“17条”助力住房租赁企业融资纾困,购房意愿及房企拿地信心都增加,房地产市场形势正在发生变化,“小阳春”似乎扑面而来~
2月份滁州楼市到底表现如何,是否有较好的表现?从新房成交数据方面可窥见一二,一起来看看!
根据滁州楼市在线月滁州区域(含县市)新房共成交3728套,相比1月份的2798套上涨33.2%!2月滁州市区新房共成交1261套,相比1月份的736套上涨71.3%!
2月1日-2月28日滁州市(含县级)商品房总成交套数为3728套,总成交面积为424160.1㎡。
其中,琅琊区商品房成交762套,成交面积83017.38㎡;
南谯区商品房成交499套,成交面积55294.07㎡;
全椒县商品房成交384套,成交面积43468.6㎡;
定远县商品房成交424套,成交面积49201.41㎡;
凤阳县商品房成交495套,成交面积54352.78㎡;
来安县商品房成交215套,成交面积23326.17㎡;
天长市商品房成交592套,成交面积71673.32㎡;
明光市商品房成交357套,成交面积43826.37㎡。
2023年2月,共累计备案292套房源。
2月琅琊新区备案公示房源292套,备案总面积29235.42㎡;其中,琅琊新区备案公示房源32套,苏滁板块备案公示房源116套,乌衣板块备案公示房源144套。
2023年2月15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7宗经营性用地,成交7宗,*高成交价33739万元!此次7块宗地皆由滁州市明湖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摘得,成交总价超15.5亿元!
1号宗地位于仁和路与大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4GB00063;出让面积:28.42亩(18949㎡);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14212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2号宗位于大明路与仁义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4GB00064;出让面积:52.68亩(35123㎡);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6343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3号宗位于仁和路与文丰路交叉口东北侧 ,宗地号:4GB00065;出让面积:67.28亩(44852㎡);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33639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4号宗位于仁义路与文丰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4GB00066;出让面积:53.22亩(35478㎡);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6609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5号宗位于仁和路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4GB00067;出让面积:47.81亩(31872㎡);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3904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6号宗位于敬梓路与凤阳路交叉口西南侧 ,宗地号:9GB00122;出让面积:25.63亩(17087㎡);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10-15%);容积率:≤3.0/住宅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50米/住宅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12815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7号宗位于滁州大道与凤阳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9GB00123;出让面积:35.49亩(23658㎡);规划用途:商业、商务金融;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50米;出让年限:40年;起拍价:17744万元;起拍楼面价约:2143元/㎡。
二月安徽楼市政策解读(据不完全统计)
1、2月6日,安徽省直公积金重大变化!缴存基数下限提高至2060元,3月1日起执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皖政办秘(2023] 2号) 要求,合肥市区*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起执行。
2、2月6日,安徽省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统筹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加快建立“两多一并”住房制度。聚焦“三条主线”稳市场,构建“三房主体”强保障,推进“两类改造”优环境,强化“一项管理”提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
3、2月8日,滁州市调整补偿标准!滁州市市本级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琅琊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南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4、2月8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60元,调整后月*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
5、2月8日,据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官网,铜陵义安发布《关于印发义安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房屋销售备案价格下浮上限由10%调整到15%。上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15日,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三居以下(含三层)的多层建筑,不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
6、2月8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当前,推进商品房预售制逐步向现房销售过渡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山东、安徽等省份明确表态,2023年将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7、2月23日,滁州市关于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问题的回复!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当期已还本息。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贷款金额,若您妻子提取后有剩余额度,您可以提取剩余额度的金额,但不能超过您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总结:去年以来,各地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在持续松动。在一系列政策的影响之下,2月滁州新房成交迎来大幅上涨,市场热度的回升使得购房信心大增,同时也为“金三银四”的到来开了一个好头。市场回暖的氛围是否能够迎来“小阳春”?让我们拭目以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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