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一地土地征收公告来了!
滁州市2018年第1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18年6月30日业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8〕490号)批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6月30日印发批复,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南谯区大王街道、来安县水口镇集体农用地12.1385公顷(其中耕地9.5484公顷)建设用地2.6336公顷,共计14.7721公顷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实施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秘〔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按照货币补偿和养老保险方式安置。
四、被征收土地地类、权属及地上附着物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分局和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负责现场调查、清点登记,经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复核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等有关工作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有效证明,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其补偿安置事项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分局和所在街道、村委会的清点调查结果为准。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