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2024-54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必须分别按照相应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供应。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宗地要求:1、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8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8日,到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10日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蕞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四楼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联系电线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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