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永阳路39号五间临街门面房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该项目位于来安县永阳路39号,共5间临街门面房(西边四间、东边一间),总面积约:237.6平方米(平均每间约47.52平方米),具体情况由竞租人以现场实际勘察内容、数量为准。
租赁期限为贰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来安县永阳路39号五间临街门面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方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竞租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租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竞租保证金。
(一)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来安县体育运动中心依据《合同法》起草的《租赁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来安县体育运动中心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三)承租方确定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持中标(成交)通知书与招租方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方应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18年1月8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安徽宝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2018年1月9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凡参加竞价会的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价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与会的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价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一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第二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前,提前30日付清。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一年)的10%。
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永阳路39号五间临街门面房租赁项目”履约保证金。
1、房屋承租方不得从事餐饮、烧烤、易燃易爆、音响播放等容易影响周边及楼上居民环境卫生、人身安全、日常生活的经营项目。如改变出租房产对外经营活动内容的需报告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经营,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有环境污染和噪音大、易占道经营项目。同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文明创建等检查。
2、房屋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合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1、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评估价,也就是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2、该项目竞租报价于2018年1月25日15时0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一开标室(来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准时开始,各竞租人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弃权。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竞租报价单》的有效性,竞租人竞租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或足够数量已盖公章的有效《竞租报价单》(竞租人为自然人的不需要)。
4、本招租会定于2018年1月25日15时0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一开标室(来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举行。
6、本招租会的开标顺序为:现场宣布各竞租单位竞租保证金缴纳情况,然后对各竞租单位(自然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竞价,以*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竞租保证金:6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开标现场招标人处(竞租人自备信封密封,在封面注明竞租人名称“XX公司或竞租人姓名”、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交纳上述保证金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未中标单位竞租保证金当场退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不包含在租金内)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2014]5号文件(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收费计算示例。例如:某服务类采购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租方沟通联系。参加竞价的竞租者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出租房屋要求不能改变现状,但承租方确实有需要装修改造的必须向招租人申请,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且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承租方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拆迁或者本单位需要等特殊情形,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号五间临街门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根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滁州市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一、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竞租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参加竞租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竞价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1000元的整数倍数)。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1、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参加竞租报价的竞租人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书面报价。
3、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157000元/年,如低于起拍价为无效报价。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高的竞租单位(人)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则以递交《竞租报价单》时间*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8、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报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承租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八、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和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十、意向承租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租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进行竞租和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约束;
2、遵守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5、本次竞租的经营活动项目为(中标后必须与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经营项目一致、不得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该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年,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之后相应的年份提前30日付清后下一年租金。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单位:,账号:)。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乙方租赁时,须在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本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
日内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卫生等费用予以结清。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即日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作任何破坏性拆除,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如屋面渗漏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造成甲方房产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消防安全、文明创建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
4.转租、分租、合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
3、4、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甲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5
4.租赁期内,甲方因政府行为以外的自身特殊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
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房屋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国家政策、政府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乙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公管局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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