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来自然资规告字[2023]4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6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6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六开标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编号LASZ2023-6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需事先到滁州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竞买申请人未取得预核准手续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
1、编号LABZD2023-19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1)该宗“标准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详见出让文件。(2)该宗“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为200万元/亩;亩均税收均≥15万元/亩。(3)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4)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各宗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4、按“标准地”出让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并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一份备案。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开户银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银行帐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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