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今年以来,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在国有土地收储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上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引导供需平衡,准确把握土地投放的规模、时机、节奏,实现对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动态掌握。实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所有涉及到的土地收储及出让等情况,均提交县土委会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后实施。平台之外无交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的总体要求,所有商业、旅游、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进入平台公开交易。改善和提高服务能力。做到“四个一样”即:地块大小一样操作、公司大小一样接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外地一样看待。特别是土地挂牌出让期间,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办”。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地合同等信息,做到发生一宗,录入一宗,保证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内来安县土地市场相关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截至目前,该县共挂牌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7宗,面积1145.1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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