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来安法院:暑天亮剑攻势再起!
“现在我宣布,来安县人民法院‘江淮风暴’ 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二轮集中专项行动正式开始,出发!”
7月8日早上8点半,随着来安法院党组*、院长杨达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多路,直奔执行现场。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
2020年5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来安某融资担保公司将某新能源公司诉至法院。经判决,新能源公司应偿还本金及利息1800万元,同时融资担保公司对借款抵押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新能源公司却一直未予偿还,融资担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申请人是融资担保机构,应助力其及时回笼资金,执行干警*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除已登记抵押财产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被执行人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均未能得到清偿。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厂房及机器设备。经实地考察,案涉抵押给融资担保公司的厂房也被出租给多家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要处置资产必须先与租赁企业沟通腾退事宜,案件处理难度相当大。了解上述情况后,为有效处置执行财产,提高司法拍卖的成功率,来安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退,执行法官仔细分析案件处理细节和注意事项,制作相应的行动方案。
行动当天,杨达亲自带队,按照既定方案,来到新能源公司,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有序对厂房、机器设备依法查封,清点核实,登记造册,张贴公告,租赁企业限期搬离,为后续办理腾退拍卖等工作做足准备。
王某于2021年向黄某借款十万余元,陈某为借款作担保。后黄某多次找王某及陈某要钱,二人一拖再拖,拒*付款,黄某诉至来安法院。经来安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调协议,但王某和陈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陈某拒不露面逃避执行。经查询,王某、陈某名下银行存款余额极少,也无房产登记信息。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二人银行账户冻结,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找到王某、陈某二人,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二人依旧声称自己没有钱。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威严,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坐在警车上后,二人开始焦躁不安,直至到达拘留所门口,二人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主动认识到自己错误,并要求和解,当场给付两万欠款,承诺剩下的欠款在约定期限内全额给付。
此次行动共执结案件8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17.36万元,拘传4人。
原标题:《“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来安法院:暑天亮剑,攻势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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