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行时】省人大代表韩先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好的推动农业发展
安青网讯“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所以我带来的议案都来源于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不怕你笑话,是真真正正沾有泥土的气息。”90后省人大代表、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工作人员韩先云爽朗的说道。
披肩卷发,戴着洋气的无框眼镜,92年出生的韩先云周身散发着青春活力。但一开口,都是“我们村,我们那的土地。”一股股亲和力扑面而来。今年省两会上,韩先云带来的议案是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更好的促进农村农业发展。
“早在2018年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已经二次修正过了,但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还是2005年修正的那一版。”韩先云说,履职期间,自己通过走访了解到,当前安徽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部分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农村实际需要,亟待进行调整,以便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更好的促进农村农业发展。
身为滁州市第八批大学生村官,韩先云曾在滁州市来安县舜山镇六郎村做了五年学生村官。期间,她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带领村民们奔波在脱贫致富的*一线年被授予全市脱贫攻坚“十佳村干”称号,创立的来安县成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2019年底,韩先云工作变动,就职于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然而那段在田间地头奋斗的岁月,让她一直关心着村里的发展,关心着那方土地。
“我这次提了三点建议,一是在第十一条建议增加一款: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是第十六条第二款中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自当季农作物收获后三十日内将承包的耕地或者草地交回发包方,同时解除承包合同,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逾期不交的,由发包方收回。建议修改为: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是建议第五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增加一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说起这些专业条款,韩先云脱口而出。
韩先云说,在过去的一年,自己在调研村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通过精准脱贫攻坚战,我国已实现了所有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取得决定性胜利;然而,对于部分已脱贫地区而言,脱贫摘帽后乡村内部发展的差异性仍然存在,要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仍需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振兴支持政策,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衔接。未来,自己将继续担起责任,为乡村振兴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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