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富士康部分厂房、设备挂牌转让!
受委托,晋城市产权交易市场对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位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富士康A区、绿洲区标准厂房及附属设备(交易编码:SJ191227C167)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51949.852603万元。详情请登录晋城市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查询。
1、富士康A区:富士康A区位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市街以北、兰花路以东。包括D1厂房、D2厂房、AF1附房、AF2附房、AF3附房、AF5附房、AF6附房、AF7附房、AF8附房、AF9附房、AF10附房、AF11附房、E01厂房、E02厂房、E03厂房、E04厂房、F01厂房、F02厂房、F03厂房、F04厂房、AR1餐厅、AR2餐厅、A区外管网、A区附属工程、A区新建废料仓、危废品仓、收发中心、大门、A区零星工程及设备采购和A区前期费用等(详见评估报告)。
2、富士康绿洲区:富士康绿洲区位于红星街以北、吕匠路以东。包括1#厂房、2#厂房、能源站及3#厂房、危料仓及危化仓、其他工程和前期费用等(详见评估报告)。
二、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可以提供保函、银行汇票);
4、本次资产为整体转让,不做拆分;
5、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自挂牌转让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本次交易所有资产均为不含税价格,资产转让行为产生的相关税、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受让方依法缴纳;
4、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除缴纳转让价款外,另需承担融资费用人民币610621216.45元;
5、受让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等事宜,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及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到晋城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报名地点:晋城市文博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东楼47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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