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等精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了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重点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包括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经营场所和专业化创业服务
经县级组织申报,地市审核、公示,报省直有关部门备案等程序,现将2020年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备案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