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王世敏,原系来安县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法院查明,2005年底,来安县工商局委托来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对该县永阳西路的一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随后,王世敏与张忠友、吴本仪以及天长市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桂朝等人报名参加竞标。

  为了能在拍卖会上竞买成功,王桂朝找到方某某帮忙,并说明“只要不超过140万就可以拿下,能压多少压多少,差额部分由其拿出来给各方作报酬”。此后,方某某找到当地的“黑帮”首领张忠友协商此事。

  当天中午,张忠友出面召集王世敏、吴本仪、孙仁和等其他报名参加竞买的人,一起在来安县一家饭店私下竞标,王世敏愿意报出*高价140万元。张忠友说:“下午的正式拍卖会让王桂朝中标,只准报价90万元,与王世敏报价的差额部分拿出来分配。”

  在这位“老大”的主持下,其他竞买人均表示“同意”。当天下午,该宗土地拍卖会上,王桂朝以90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事后,王桂朝通过方某某交给张忠友人民币50万元。张忠友对此款进行了分配,其中王世敏两次分得赃款18万元。(杨明武吴玉梅叶素健)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