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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一地征地补偿款标准回复来了

  经查,2020年6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来安县汊河镇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7900元/亩,该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文件同步废止。

  2020年1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执行征地片区综合低价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贯彻落实。2020年11月30日,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执行征地片区综合低价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来自然资规〔2020〕201号),要求各乡镇按照文件贯彻落实。

  汊河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7900元/亩,其中代扣养老保险3449元/亩、集体经济组织部分862元/亩、被征地农民直接补偿43589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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