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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3批次(18、19、21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3批次(18、19、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泗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3批次(18、19、21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泗政发〔2023〕31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阳县的征收土地申请,将位于来安街道的集体农用地36.6643公顷(其中耕地23.1180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县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5月19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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