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向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项目(不包含地下水评价),总面积约12km2,投资约60万元。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来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新丰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东南位置(蝴蝶公园南侧)
项目概况: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项目(不包含地下水评价),计划投资约60万元。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30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8年6月5日17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将在2018年6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
。联系电线)、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技术咨询)、CA锁使用问题处理:4)、CA锁办理问题处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新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责任自负;
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
7.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8.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9.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2.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3.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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