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55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8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3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工业(仓储)用地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仓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四)地块成交后,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在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备案(核准、审批)手续后,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出让合同;在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批准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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