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批建14个农民工创业园试点县
本报南宁讯 (记者/姚琳 通讯员/何永宁)10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马山等14个县确定为自治区首批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县。
今年2月,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试点工作通知,创业园项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各市审核推荐、实地查验、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马山等14个县为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县,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个创业园补助资金500万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给予每个创业园安排专项土地指标。
项目建设启动以来,14个试点县项目建设各具特色,各有亮点,成效凸显。平南县利用工业园区内现有的标准厂房招商,已有12家企业入驻创业园并开工投产,11家企业已签订入园协议,其中8家是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农民工就业人数530人,占园区总就业人数的90%;田阳县在原有创业园基础上,基础设施和软硬件进一步升级,目前已有7家企业入驻,5家企业投产,农民工就业人数400人,占总就业人数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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