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地四大地块被征收涉及搬迁居民442户!
原标题:滁州一地四大地块被征收,涉及搬迁居民442户!
关于对植物油厂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植物油厂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就征收工作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植物油厂东边围墙,南至肌醇厂南边围墙,西至白鹭大道,北至肌醇厂北边围墙(详见植物油厂地块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图)。征收四至界限******所有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3925.95平方米,涉及居民搬迁约18户。
二、征收部门: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补偿标准按《植物油厂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执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签约期限: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来安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对赵坝二期等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赵坝二期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就征收工作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内城河排水沟,南至亨通公司北围墙和金林加油站,西至内城河排水沟,北至道路(具体以赵坝二期地块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四至界限内所有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18629.13平方米,涉及居民搬迁约223户。
二、征收部门: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补偿标准按《赵坝二期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执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签约期限: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来安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对棉种场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棉种场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为了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现就征收工作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公墓,南至棉种场农田,西至规划建设道路,北至北大堤向西延伸道路(具体以棉种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四至界限内所有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3100平方米,涉及居民搬迁约28户。
二、征收部门: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补偿标准按《棉种场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执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签约期限: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来安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对凤桥三期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凤桥三期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就征收工作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顿丘北路,南至县恒赛食品销售中心,西至农田,北至北大堤(具体以凤桥三期地块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四至界限内所有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13334.59平方米,涉及居民搬迁约173户。
二、征收部门: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补偿标准按《凤桥三期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执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签约期限:被征收人应按照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来安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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