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开发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将开发区打造成长三角省际毗邻地区产业合作示范区、全国重要轨道交通装备特色产业基地、长三角知名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承接沪苏浙产业转移优选地。
本次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690.9255公顷,未超过原核定范围面积。其中区块一为来城片区,四至范围:北到创业路,西至宁洛高速,东到建阳南路,南至胜利路,面积1090.0375公顷;区块二为汊河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天河,南至南大沟,西至京福线公顷。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本轮总体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开发区规划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来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开发区调区选址可行,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均针对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本轮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百度网盘链接。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单位名称: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大道18号;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栋;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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